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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0

有感CCTV《新闻调查》:职业的创伤

有感CCTV《新闻调查》:职业的创伤        目前农民工的职业病诊断依然存在着申请难、举证难、鉴定难的一系列问题,除了法律的欠缺之外,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也存在漏洞。今年两会后,卫生部会同安监总局等部门研究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部级联席会议目的在于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H;w$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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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日,唐建友的劳动仲裁因为企业否认劳动关系而调解失败。6月10号,东莞市劳动仲裁部门下达了,认定唐建友与金泓电器厂的劳动关系的裁决,他的家人随即向职业病防治院递交了职业病诊断申请。 I:]y.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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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幕:就在我们节目播出前一天,6月18日夜晚,唐建友离世。 Q m)8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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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程序有问题,过分的依赖、强调职业史。尽管从职业病专业角度来说,患职业病一定是接触过相应的职业危害因素,否则不可能得职业病。但是一旦员工患了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时,哪个企业愿意承认呢?再加上许多企业是与你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于是把患者打了乒乓球。 D $Z5QWfK  
其实,现代的医学技术和手段从病理学角度诊断你患的是苯中毒、正己烷中毒并不难,关键是认可、确认得这个病的原因,是你自己在工作中接触相应毒物了,还是你自己在家玩毒物了(这点基本不可能)。所以说职业病诊断鉴定不一定非得由职业病防治所(卫生监督所、防疫站)说了算。 ,% 2SXl  
      建议把职业病的诊断和认定分开处理。医疗机构证明你是苯中毒,那么是谁、哪个企业造成的,你提供你的工作经历,合同?工友证明?工资条?上岗证?反正能证明自己在那里工作的就行,然后直接到法院起诉即可。根据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你告哪个企业,哪个企业负责提供两类证明,一类是证明你不是他们的员工、没有在那里工作过,请企业出具劳动人事部门(政府的、不是企业的那个人事部)的证明,出示不了,对不起、法院就认为你在他们企业工作过;第二类是企业要出具生产过程中没有相应毒物、或有毒物但不超标的证据,请他们出示卫生监督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报告,出示不了,对不起、法院就认为你为劳动者提供的工作环境不符合国家法律、标准的要求。最终判定:你的苯中毒就是他们企业造成的。      假如国家能实行这样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职工的维权成本才低,维权道路才短、维权手段才快捷有力。而不是现行办法,一切的证明手续统统要受害者去证明、去跑,提供不全,职业病诊断鉴定部门就拒之门外、不予受理。 [x"M;g[$P  
    这样也才能体现政府职能部门为民服务的职能,也有利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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