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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8

权利膨胀比手机后门更可怕

新科技是把双刃剑,它固然快速提高你的生活速度和生活水平,但一旦被利用起来就变成了可以轻易打开隐私大门的钥匙。 @U 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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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科技因符合人们需求而发展迅速,人们对于手机的依赖愈来愈深,一个小小的芯片加主板加天线的科技产品放在物理材料角度来看就是一块塑料,可有了储存和通讯的功能就变成了人们承载信息和用于信息传播的工具。应该没有人肯心甘情愿的让他人随意翻阅自己的手机。之前一直有个小玩笑被人津津乐道,说某人出了车祸也要等着将手机里的短信和微信删除干净才肯昏死过去,段子说出来一笑而过,可它却能反映出一部手机对人的隐私有着很大的洞察性,也没有人愿意让他人知道自己生活细节和动向。 q>-U#J=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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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作为一个企业,作为政府却不一定这么想。民众的信息对他们而言有着巨大的作用,一个企业如果能清晰的掌握用户的信息便能更好生产和出售自己的产品,政府掌握民众信息便能更好的控制隐藏在大众间的不法分子们的作案动机,降低社会犯罪率,巩固自己的政权。这也是政府最合理、最适用的实行信息监控的理由,听起来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是出于更好地服务社会的目的。 !0e"8v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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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这次苹果公司首次承认手机可能泄露隐私的消息,而且更有人称苹果公司实为服务美国情报部门,不禁让人背后一凉。本是合理的信息提取过程是不是在人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幻化成了窃取信息,而政府对于信息掌握的底限又在哪里,这种情况如果恶化是不是会使将来我们的生活“一丝不挂”呈现在某些人的眼中。虽然此消息未被证实,苹果公司也是矢口否认,可能是因为苹果公司自己也明白,比起一部危害个人隐私安全手机的出售,更可怕的是作为国家权利象征的政府将监控权力的滥用。 @6 s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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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纵观历史,美国人民绝对是最崇尚自由的民族之一,如果他们甘愿屈服于奴隶制度,那也不会有著名的“莱克星顿的枪声”,不会有美国先辈们为自由甘于流血牺牲的独立战争,更不会有1776年的《独立宣言》。《独立宣言》体现的原则一直在全世界为人传诵,其中迸发的自由精神也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美国人。美国改革家们无论出于什么动机,不论是为废除奴隶制,禁止种族隔离还是提高妇女权利,都要向公众提到“人人生而平等”。不论在什么地方,当人民向不民主的统治作斗争时,他们就使用杰斐逊的话来争辩道,政府的“正当权力是经被统治者同意所授予的”。如果传言被证实,那么美国政府不被民众所同意的权力实施行为就是一种不正当权利的滥用。 @m5itF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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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从各国的立法上来讲,部分作为刑侦目的信息监控是合理且有法可依的。《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100条a项针对监视电讯措施规定:“在以其他方式不能或者难以查明案情、侦查被指控人的条件下,允许命令监视、录制电讯往来。”同样在日本《关于犯罪侦查中监听通讯的法律》中的第1条阐述该法的立法目的时明确指出:“本法的目的是,鉴于有组织犯罪严重危害安定、正常的社会生活,且对数人共谋实施的有组织的杀人、非法买卖药品及枪支等重大犯罪,如果不予监听犯人之间的联络电话或其他电讯,查明案件真相即显著困难的情形在增多,为适应对此种状况,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要的监听通讯的强制处分,确定其要件、程序及其他必要的事项,以期在避免不当侵犯通讯秘密的同时,准确查明案件真相”。在各国立法上,我们可以看到共通性,就是监控实施的前提和对象是有很强的针对性,只能够针对于危害国家、社会生活的有重大作案动机的犯罪嫌疑人。国家权力的行使,以仅达目的为已足,不可过度侵害公民的自由权利,也就是说信息监控必须以必要性为前提。 ,Zr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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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这对于政府和司法部门又是很难控制,难道说对于日常民众的信息就没有监控的必要了吗?难道对于危害社会的行为只能够治理就没有预防的必要了吗?其实不然,预防的成本往往比治理的成本要低很多,防患于未然,保护每个公民的安全是政府和司法部门的义务和职责。但是我们是否能将信息监控实行公开化,普及化,使每个公民都能自主参与进来,而不是被动的,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的隐私已被毫无保留的窃取。立法的严谨就是为了防止国家权利的过度扩张,尤其是某个部门的权力膨胀。 &KSAeP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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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国电影《全民公敌》中国家安全局为了推行将监听民众合法化的法案将持反对意见的国会议员残忍杀害,由威尔·史密斯所扮演的一名律师在遭到国安局人员追杀时也发现自己生活每一个角落都被国安局看得一清二楚。虽然此片导演没有将国安局演绎为罪恶的化身而是希望在组织内部创造出一种欺诈元素,虽然这只是部虚构情节的电影,但不能排除多数人对这种现象的担忧。权利如不受约束,无限的膨胀必会促使某些人或者某个部门脱离正常轨道,拿着本应控制犯罪的工具为自己谋利。 ZE l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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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原美国中央情报局职员所曝出美国的“棱镜门”就说明了问题,棱镜计划是一项由NSA自2007年小布什时期起开始实施的绝密电子监听计划,美国情报机构一直在九家美国互联网公司中进行数据挖掘工作,从音频、视频、图片、邮件、文档以及连接信息中分析个人的联系方式与行动。监控的类型有10类:信息电邮、即时消息、视频、照片、存储数据、语音聊天、文件传输、视频会议、登录时间、社交网络资料的细节,其中包括两个秘密监视项目,一是监视、监听民众电话的通话记录,二是监视民众的网络活动。不仅如此,美国对欧盟国家也有监控行为,其中窥探德国现任总理默克尔手机长达十多年。而且美国也将中国作为秘密监听的重要目标,德国《明镜》周刊报道称,已被曝光的一份美国2010年的“监听世界地图”包含了世界90个国家的监控点,中国作为美国在东亚的首要监听对象,北京、上海、成都、香港及台北等城市,均在美国国家安全局重点监控目录之下。从2009年开始,美国国家安全局就开始入侵中国大陆和香港的电脑和网络系统,中国大陆和香港已有数百个目标受到监视。以反恐为理由是不是就能美化美国监听事件,将权利无理性伸向他国领域,往往弄巧成拙,造成国际关系变得异常紧张。 %u"tPt-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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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棱镜门”也在告诉我们,新科技是把双刃剑,它固然快速提高你的生活速度和生活水平,但一旦被利用起来就变成了可以轻易打开隐私大门的钥匙。身在大数据时代,我们其实无时无刻不在泄漏我们的隐私,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拿最简单的例子,安卓手机每次在安装软件时都会有一个安装协议,细看之下就是若想安装此软件必须统一软件可以提取你的联系方式,通讯录等等数据信息,而我们又有几个人会在安装之前完完整整的去了解?再者,我们在地图和社交软件上都喜欢标注自己的位置,这就能使开发商很清楚的知道你的所在地。现今个人隐私已经所剩无几,大数据给了一个隐私保护的新的维度,作为政府难道不应该积极的参与民众的隐私保护?难道还要去鼓励或者与科技公司合作,给与支持来窃取人们的信息。这么看来,其实一个危害个人信息安全的手机真的不是最危险的,更危险的是你信赖的国家政府正在滥用权力、监守自盗。 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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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个人自我保护的力量在科技加权利面前就成为螳臂当车,每个人也不可能将自己隐私的保护作为每天的重要事务。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是否能将民众放在对等的平面上,信息监控的利与弊的天平上将民众隐私保护当作一个砝码来权衡。 :apiL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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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刘飞 "q1/}gQ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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